第五一七章 惊喜?惊喜!提前报捷?-《后明余晖》


    第(1/3)页

     book chapter list     范灿源所部前些天和其它营队一样,在海岸线修筑一个又一个的混凝土障碍物。

    不过在埋设浅水区混凝土桩的时候,士兵们在遍布的珊瑚礁间发现了两颗黑黑的、有触角的圆球,随后证实这是美军之前布置的水雷,估计是当时脱离了敷设区域漂了过来,然后就一直卡这儿。

    工兵单位随后复位了这两颗水雷的引信,并拆除了铅制触角里装满电解液的玻璃瓶。

    这是两颗Mk6型水雷,内部装填有300磅苦味酸铵。

    范灿源觉得既然当年周某人能够利用预先埋设的几枚哑火的轻型航弹给英国人当头一棒,自己这两颗水雷岂不更带劲?

    因此他申请将之保留了下来,不然也要被拿去拆解回收炸药。上级因为觉得反正都是要拿去炸美国人,殊途同归,怎么炸不是炸?

    范灿源清楚自己的想法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么大个的玩意该埋设在哪才不会被发现?而且还要避免被美军炮火诱爆。

    有人提出晚上趁着夜色派人悄悄摸到阵地前两百米的地方,在那儿利用现成的弹坑进行二次挖掘,然后把水雷拖过去埋设!

    不过问题在于这样的埋设点距离美军的进攻出发阵地只有一百多米远,距美国人比距自己人更近,实在是太冒险了,极易暴露。

    最后范灿源决定采用另一个办法,就是把水雷放到前沿阵地的掩蔽部里面,等敌人攻入阵地以后再起爆。

    这样更稳妥一些,缺点是折线形堑壕会大大削弱爆炸的波及范围,比不了在开阔原野上爆炸的杀伤半径,而且这個阵地肯定要主动放弃掉,免得出了意外炸到己方。

    范灿源的算盘打得很精明——上级没有要求坚守前沿阵地,这地方随时可以放弃。

    反正能确保至少一颗水雷起爆就行了,只要顺利发动,毙杀敌人的数量肯定要比自己这一排人随便开几枪来的多。

    当夜,两颗水雷分别被士兵们推着滚进了两个直线距离相隔约一百米的掩蔽部。

    大家不知道该如何将二者改造成电控引爆,所以干脆在底下摆了几根爆破筒和十几包二两重的炸药块用于诱爆,并连接好电雷管和电线。

    每颗水雷那儿的电线布设了两根,以减小被炸断一根就失效的可能性,电信连接到前沿阵地后方一百五十米的一个隐蔽观察所。

    6月11日到6月12日的这一夜对美國陸軍第7步兵师上下而言堪称刻骨铭心

    一群初出茅庐的菜鸟被指派来这儿反攻所谓的“美国领土”,白天的登陆行动死伤惨重,阵亡和伤重不治的官兵突破了三百人,负伤人数亦达千人之多。

    因为极度欠缺经验,各方面的疏漏层出不穷,导致涌现出大量本可避免的损失。

    比如美军医疗人员低估了伤亡,滩头的血浆和止痛剂很快告急,临时更改补给输送计划又相当麻烦。

    师部先去询问野战医疗营要补给哪些药品,等收到答复后再去联系海军方面,海军又要去搭载了军需物资的船只上寻找,就这样血浆和止痛剂直到三个多小时才起送,而且还送错了滩头!

    21:37,蓝二滩头最先收到医疗补给,红一滩头次之,然而情况最紧急的黄一滩头反而到了22:26才收到。

    明军的持续炮击从未间断过,陆战三旅山炮团一整夜都在轮流开火,通常是两门炮一组,对目标滩头实施一个小时、合计共一百二十发的等速射。

    前沿阵地的明军官兵也不断打冷枪袭扰,有人喜欢三五式半自动步枪、有人却偏爱二一式栓动步枪。

    白天被击毁的M2A4轻型坦克还没有燃尽,它们像篝火一样照亮了周围,枪响人倒,很快,这些坦克残骸附近的美军就匆忙逃走了。

    一整夜,美军舰队都在不停的开炮,保证每时每刻都有照明弹飘在天上,仿佛只要没有照明弹那么黑夜就会吞噬海滩上的部队似的。

    当东边的天空显露出鱼肚白时,许多人终于松了口气,这一晚后来被称作死亡之夜。

    天亮以后,查尔斯-怀特准将命令各滩头组织武装侦察,试探当面之敌的防御部署。

    从红一至黄一滩头,美军陆续派出多支战斗巡逻队,像针一样刺向明军前沿阵地,企图寻摸出阵地具体布置、引诱隐蔽火力点开火暴露。

    由于周长风没有在这儿布置多少兵力,所以防御力量很薄弱,规模较小的美军巡逻队反而更容易突入阵地。

    在蓝二滩头正前方六百米的地方,第32步兵团B连的一支巡逻队接二连三的跳进了堑壕中,随后跟闻讯赶来的明军爆发激烈交火。

    和苦逼的海军陆战队不一样,美國陸軍如今的武器装备早已焕然一新——手持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或汤姆逊冲锋枪、头戴M1钢盔,自动步枪手也换上了M37弹药腰带。

    这样的火力在近接作战时颇为凶猛,双方扫射、互掷手榴弹,打得难解难分。

    二十分钟后,这支巡逻队才撤退离开。

    根据武装侦察的结果,查尔斯师长选择进攻蓝二和黄一滩头后边的明军阵地,四个连队负责直接进攻,另有三个连队随时接替或增援。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