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殃及池鱼-《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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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郑焕闻提出来的前两点,连照送的王安石都喊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话,穿越者程序猿皇帝更不会在乎什么天变祖宗人言一类的玩意。

    更何况这祖宗还是朱由检的祖宗,未必就是他朱晓松的祖宗。

    大明现在唯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御史郑焕闻所提出来的第三点,百姓们因为生的多而压力力,结果养不起了,所以才早早的嫁女儿这一点。

    崇祯皇帝还是打算强制性的制定不满十八岁不得出嫁这一点的律法,但是又不能这么简单粗暴的来,总得有个解决方法才是。

    虽然后世总有些人说阅片无数还是简单粗暴来得刺激,但是政治这事儿却不是这么来的。

    杀个人头滚滚的也不怕的是针对于二哈们来说的,但是对于百姓,这种事儿还是谨慎点的好——真正能做到改朝换代的,就是这些百姓。

    见崇祯皇帝的目光又投向了自己,温体仁明显感觉到压力山大。

    刚才就是自己跳出来先赞成崇祯皇帝的,结果转眼间就被一个御史给打脸了。

    而且看样子,崇祯皇帝也觉得这位御史打的好,打的漂亮——现在不就把锅扔给自己,让自己提出个解决方法来了么。

    温体仁沉吟了半晌后躬身道:“启奏陛下,臣以为此事应当赏罚并重。

    若是女子年满十八岁出嫁,可以给予一定的赏赐,不满十八岁者,却是需要给予一定的惩罚。

    另外,民间舆论尚需引导,使之认识到女子不满十八岁出嫁的危害之处。”

    崇祯皇帝嗯了一声。

    温体仁提出的确实是个解决办法。

    但是罚好办,赏怎么赏?赏个虚名的话屁用没有,赏钱倒是实在了。可是这钱谁出?

    是国库出,还是内帑出?国库的钱是大明的,内帑的钱可就是自己的了。

    想了想,基于大明也是自己的这么个想法,崇祯皇帝便开口道:“既然如此,凡是年满十八岁出嫁者,由各地官府给予一定的赏赐,具体赏赐多少,内阁与户部好生商议一番后再报给朕知晓便可。

    至于处罚么,凡是女子不满十八岁出嫁者,其赋两算。

    另外,各地官府也需要做好引导,使百姓们知道过早的婚育的害处。总归是为人父母的,想必也都会心疼自己的女儿。”

    想了想,崇祯皇帝又加了一句:“王承恩,拟诏,凡宗室女子,未满十八岁者,不得出嫁,违者夺其女子封号,罚万金。

    有爵位在身者,女子不满十八岁出嫁,罚千金,降爵一等。”

    崇祯皇帝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

    说是有人想要推广什么庄稼来着,但是百姓们都不愿意种。

    聪明的县令就把那片庄稼给派衙役保护起来,宣扬说是谁偷就重罚,但是派去保护庄稼的衙役们却不尽责,让百姓们总是找到机会去偷种子。

    最后的结果达到了县令想要的结果,向百姓推广没有用,让百姓去偷的效果却是好的出乎意料。

    崇祯的这种玩法基本上就是把这个县令的做法给改头换面玩了一遍。

    民间一旦发现上层的宗室们开始制定这么一条女子必须十八岁才能出嫁的规则,好奇之下,往往会有人自发的跟随。

    崇祯皇帝的旨意一出,满朝的勋贵们都是感觉胯下一疼。

    这才是真正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崇祯皇帝想要更改民间嫁娶的年龄,结果自己这些人也跟着倒了霉,许多原本已经写好了婚期的,这下子就得改一改了。

    好在有崇祯皇帝的旨意在前,就算是更改了婚期,想必也不会闹出什么问题来。

    崇祯皇帝装完逼就跑的性子再一次的展露无遗——等到问题大部的解决完之后,崇祯皇帝又跑到了皇家学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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