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九章 脑袋让驴踢了?-《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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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李科恩现在如果不看长相的话,根本就没有谁会认为这家伙是个荷兰人——就连家里两个儿子的拜师礼,李科恩也是备足了礼数的!

    当然,这个拜师礼在苟雷看来有些不知所谓——十大块猪肉,一壶酒,一只大黄狗。

    《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估计李科恩这家伙是好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是看了郑玄对于《礼记·少仪》的注释:“束脩,十脡脯也。”

    十大块猪肉加上一条大黄狗,让苟雷心里瞬间冒出来四个字:猪狗不如?

    但是苟雷对于李科恩置办的这拜师礼又挑不出任何的毛病,或者说不忍心挑毛病。

    刚刚归化的蛮子啊,一个蛮子你能指望他准备什么样儿的拜师礼?能准备成这个样子,已经足以证明其用心了!

    毕竟这玩意是按照《礼记·少仪》的说法来置办的——虽然大明早就不流行这玩意,更多的已经换成了古玩字画一类的好东西。

    再转念一想,苟雷的心里又平衡了起来,毕竟自己仅仅是个童生,连个秀才的功名都没有呢,能有人请自己做西席先生已经很不容易了。

    抛开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之后,苟雷笑着对李科恩道:“对了,附近若是有些相熟的邻居或者亲朋好友家的孩子,若年龄与令公子相仿,不妨一同唤来学习。”

    见李科恩的脸上有些担忧之色,苟雷便笑道:“科恩先生不必担心,孩子多一些是好事儿,不会耽误了贵公子的学业。”

    李科恩沉吟着道:“在下倒是不担心别的,只是担心孩子多了,先生难免分心?毕竟这里乃是圣人不至的化外蛮夷之地,蛮夷们也多是不识礼数好歹之辈,又难堪教化?”

    苟雷险些被李科恩给笑死——圣人不至的化外蛮夷之地?蛮夷们?这两个说法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当年孔圣人周游列国,没听说列国里面有个叫荷兰的啊?都不在列国之中,估计圣人连你们这破地方在哪儿都不知道,他老人家怎么过来?

    还蛮夷们?除去你李科恩和你妻子有了大明户籍之外,就连你儿子都是你口中的蛮夷,现在就学会鄙视蛮夷了?

    很好,很强大!没毛病!

    笑了一声之后,苟雷才道:“都喊过来吧,子曰有教无类,又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孩童多了虽然难免分心,但是孩童多了,必然有互相比较之心,对于贵公子的学业也是一种促进。

    另外,在下也会时不时的针对贵公子的学业进行补课,断然不会影响贵公子的学业就是了。”

    见苟雷的态度坚决,李科恩倒也不再强求,干脆应道:“如此也好,只是便宜了那些蛮子,让他们得了圣人教化。”

    向着苟雷施了一礼之后,李科恩自去旁边邻居家里,依莲娜则是端出来一盘果子,放到了苟雷身边的桌子上,双手绞着衣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没办法,李科恩沉迷于大明的书籍文化之中不可自拔,依莲娜却对这些乱七八糟的学问没什么兴趣,有兴趣也仅仅是针对苟雷这个人而已。

    一身儒生长衫,端坐在椅子上的苟雷,正应了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说法,一身正气让依莲娜想要说些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暗恨自己没什么学问,以至于连话都不会说之后,依莲娜倒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跟着苟先生好好学习大明的语言和文字,要不然也不至于现在满肚子的话都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就在狗雷正琢磨着该从《集韵》开始教起,还是该从《三字经》开始教起的时候,兰辛也在头疼。

    自己眼前的这个人脸色挺白,整个人看上去瘦瘦弱弱的,似乎一阵风就能将他给吹跑,倘若不是脸上那一条刀疤破坏了整体的感觉,倒也称得上是个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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