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明日友好七条(突如其来的4000字加更)-《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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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现在的穿越者崇祯皇帝这样儿混迹于网上多年的家伙们来说,什么下限不下限的完全就是扯蛋。

    尤其是无下限的对象是日本的时候,那就更没有什么下限了——崇祯皇帝又不是什么日杂美分一类的,正的不能再正的民族主义三观让他恨不得彻底核平掉日本才好。

    下限?那是什么东西?脸面?能吃吗?

    毫无底限的崇祯皇帝眼珠子一转,突然想到了前世看过的一篇文章。

    《中日民四条约》。

    说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是常年混迹于网络又热衷于这种新闻的愤青程序猿怎么可能不知道?

    丫的就是二十一条,改头换面之后的新名字。

    当然,其中最致命的第五条给去除了,否则的话,这二十一条当真是把当时的中国给卖的干干净净的了。

    现在崇祯皇帝把这玩意给想起来了。

    就算是自己已经记不起来二十一条里边到底是些什么玩意,但是只要大体的意思不变不就成了?

    想了想,崇祯皇帝开口道:“下旨申饬么,也无不可。只是单凭下旨申饬,却又不许日本朝贡,此非取乱之道?朕欲修改隆庆年间限制,许日本之贸易往来。”

    温体仁和施凤来对视了一眼后,一齐躬身道:“陛下英明。”

    这事儿对于温体仁和施凤来等说,根本就是屁的影响没有,有影响的也只是东南那边儿那些走私的。

    隆庆开关,开的也只是海禁,后来又加了漳州府月港,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

    说白了,月港在当时的意义其实和如今的海关差不多。

    可是仅月港一地,“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成效明显。

    但是,当时虽然允许开海了,可是针对于日本的禁令却没有取消。

    总之,所有出海的船只都不许往日本去,谁敢去谁就是通倭。

    这个罪名可就大发了,是要掉脑袋的。

    但是中国人嘛,向来胆子就大,尤其是没有经历螨清统治过,还没有被杀的骨头软的中国人,胆子就更大了。

    不让去日本?绕个道去就是了,反正偷偷摸摸的又不是大摇大摆的去,弄回来的东西同样再偷偷摸摸的换成了银子,这不就妥了?

    如今崇祯皇帝突然提出来要放开这条限制,允许中日之间进行贸易,那这些原本偷偷摸摸的行为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干了。

    只是到手的银子肯定要少一些就是了——想要正大光明的来,交税是肯定的。

    而为了税收,通过日本贸易的走私又会被严厉打击一波。

    所以说东南那些海商们,尤其是走日本的海商,利益肯定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但是温体仁和施凤来对视的那一眼中,就表示了两人的态度——关老子屁事,老子又不走私。

    两人一致同意之后,其他的文臣武将也纷纷表示赞成——反正大家伙儿就没有一个吃走私之碗饭的,谁关心这玩意开不开的。

    至于两厂一卫,那就更无所谓了,放的越开,税收的越多,自己的待遇也就越好不是?

    眼见开海之事就这么通过了,崇祯皇帝也表示很高兴。

    瞧瞧,这大明的官员们还是可以的嘛。

    想了想,崇祯皇帝又接着道:“只是开了海,许日本贸易通商,却不得不有些约束在内。”

    温体仁生怕崇祯皇帝再搞出什么妖蛾子,赶忙躬身道:“启奏陛下,宣德八间,中日已改签《宣德贸易条约》以替代《永乐条约》,可为日本朝贡之约束。”

    崇祯皇帝心道这他娘的才哪儿到哪儿,这不就是一份正常的贸易合约么,这玩意离着老子知道的条约两个字可差的太远了,不成,得重签。

    打定主意要先坑日本一手的崇祯皇帝清了清嗓子道:“时移事易,宣德年间之贸易条约,如今却不见得适合崇祯年间嘛,朕有意在上面再加上几条。”

    无视了温体仁等人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崇祯皇帝又接着道:“其一,凡我中华之民,有自由通往彼国之自由贸易权与居住权,彼日本国有保护我中华子民安全之责;

    其二,凡我中华之民与彼国日人有纠纷争斗,适用于我大明律而不用倭法,凡日本各地方官府,无权逮捕处置我中华之民,凡民、刑之诉讼,若事涉大明子民,则一应归大明官吏审判,彼国可派员旁听,如有异议,可向九州之总督申诉;

    其三,我中华自由在彼开矿采矿之自由权;

    其四,责令其废除萨摩与琉球尚宁王所签《掟十五条》,召回天王寺长老菊隐,归还其所侵占琉球之奄美诸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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